20090307

障礙者就業工作坊(四) 政策討論

笑咪咪說,這些討論國外都走了很多年,英譯進入台灣啟發思考已脫節趨勢許久。
很高興笑咪咪也剛好有報名,他在這方面的文獻閱讀比我早,幫助我在聽不懂時有超棒的一對一家教,超好的。

許多問題值得思考:
身心障礙者就業應視為勞動政策或社福政策?責任歸屬?跨部會如何整合?
務必要思考城鄉差距的資源分配問題,有了各縣市單一窗口個管員,是否有底下提供服務的人,資源是否足夠?景氣循環與就業機會之連動(釋出給職災勞工的工作機會也少了)。
需釐清庇護工場的定位。產能掛帥盈虧自負vs支持性就業?如何在其中談勞動保護?能否資遣?能否低於基本工資?
再設置專法?補充於既有法規?是法定的不夠還是落實問題?(職修盟也有一樣的討論-鬼打牆)
現今用作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的基金不足,地方以未定額進用的罰款加部分公益彩券盈餘,中央財源要感謝聘用外勞而來的就業安定基金,沒錢怎麼做事?

榮璋以資深障礙者的身分分享就業對身心障礙者的意義,除了經濟獨立,還有人格獨立與融入社會,得以像個人一樣的生活著。
尊嚴。不要社會排除。

身心障礙者與勞保國保的關係,很詭異,也讓我吃驚。因為脫鉤產能與勞動保護,勞保投保薪資6,000元,即便職災發生以基本工資作相關給付,但影響未來老年經濟安全,倘若去保國保,還有17,280的給付水準。
而現實中,因為產能不符雇主期待,障礙者常在未達法定退休與給付年齡時,被強迫提早退休。因為年資不夠,在勞退舊制就是白白送錢養這個制度(看的到吃不到),在新制,由於提領年齡未到,經濟安全會先出問題,或者因為身體狀況活不到那個年紀(來不及吃,有也吃不飽)。

職評權限何其大!?
幼玲姊提出觀點,認為如果相信障礙者有為自己做決定的能力,為何要以職業輔導評量作為資源分配的工具,儼然是個能力分班。
讓我感冒的是,這又是哪個學術霸權的角力結果?
怎麼不是社會工作?社工不是最號稱關注人類生理心理社會環境影響之全人發展的嗎?
算了,反正曾華源說就業不是社工的領域,去死吧。
身為勞動者自外於勞工認同,怎樣都不會完整。
國家再來個証照吧,反正都爛成這樣了。

有個重要的提醒,「不要一直說這是其他環節(雇主/社會觀念)的問題,這樣會模糊掉原來的問題。」另外,黃程貫還郭明政說,「不要把勞工保護、社會福利當作聖誕老公公的學問。」我欣賞這句話,有我自己的詮釋。
就像社會工作想異業結盟作產品銷售,要顧品質,不要只消費愛心,做自己人的事業,這樣會沒有朋友。
就像海尼根公司提供員工愛滋教育,並且已經發展出完整的愛滋員工照顧政策,甚至建立了自己的醫療中心,照顧三萬名愛滋員工及其家屬,使愛滋員工有健康的身體,對家人也無後顧之憂,能夠安心為企業貢獻。因為,「海尼根強調,這項愛滋對策並非慈善事業,而是要在此永續經營的策略。」
呼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