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2

如果表態實踐「開放式關係」...

Facebook上的「開放式關係」選項,突然被重新標註成「處於死會但可活標的情侶關係中」,唉,定義的好狹窄,應該開放一點,例如定義採負面表列,描述它至少「不要」「不會」是什麼樣的思考或互動原則…會好一些。

後來發現,在主流影視娛樂的餵養下,要"不是"「一對一」都很難,發現一般國台語失戀情歌的女性心情都好依附、在等待、不自主。聽了皺眉頭,也不捨。想要怎樣是個人選擇,不過,女人可以活得更豐富、更有力量一些;那是我欣賞的美麗的女人的樣子。

「你/妳不是我的唯一,但你/妳很重要;不只是對我。」
想保持複數(s)的可能性,不是為了立志要去喜歡很多人,而是喜歡上了不需要因此進入被迫排序、痛苦割捨或偷偷來的二元選項。會喜歡人沒有錯,不需要壓抑,那是因為社會性道德要把人綁在「一對一」「異性戀」關係裡,才建構的。因為「一對一霸權」太強大,連有些同志突破了異性戀框架卻也在這框架裡走不出來。某種程度我很擔心「犀利人妻」的持續強化鞏固「一對一」的正當性,而讓其他多元的可能性被壓抑,那就真是霸權了。要去警省在「一對一」思考框架下的「一對一」言語,漸次鞏固了什麼,背後是有什麼框架在運作,但它不是唯一的思考(理論)框架。

這世界本來就需要去尊重每個人的特質跟想法。如果有某種典型成為主流,也該有空間被討論跟挑戰,不然壓抑各種可能性的出現,就是某種威權宰制。而每個人都是行動主體,在現實社會沒有這樣的條件,那就去創造條件;只會抱怨的人,也是結構的共犯。

從一個曾經被很多人追,到現在又MAN又強壯的模樣,我知道我選擇了什麼。一方面是我只會認知到我喜歡誰,但誰喜歡我我不一定能察覺;雖然我變得獨立自主、活躍玩耍於社運圈、又不想停在可愛好傻好天真的形象或安於對方這樣看待我因此喜歡我…之後,追求者明顯變少。但我並不想留戀那些不懂跟不想懂我的潛在追求者,我不會為了要被喜歡而願意讓自己無腦。加上我社交圈廣闊又是雙性戀,不夠信任我的,根本沒能力跟我相處。加上我堅持性別平等,對關係又要求高品質,能讓我動心的人也就愈來愈少。一般說來,會喜歡我的,都是我挑過的、可以理解我的人,他們對我的交友跟運動參與無論如何只能支持,不過我還會去計較,那個可以接受不能是無奈或包容,那樣我會覺得不尊重我。我不接受被當成要被呵護的小孩或女生。

如今,我已經告別了那樣的時光,我寧可喜歡我、想和我互動的人,可以真實看到並珍惜我的「特質」和「想法」。忽視我的真實的樣子的喜歡,並不尊重人。而且,我有那麼多覺得有趣的人跟事想要去相處面對,讓自己停下來會太無聊,我太討厭停滯了。

最近發現,經過人體實驗,發現對關係表態之後,以"異性戀的框架"為例,表態實踐開放式關係的人(尤其是男生),會讓其他同性保持警覺(因為「一對一」的競爭求生的動物本能!?),會讓不夠有自信或會期待關係穩定的異性不安。這社會還是比較善待女生(?),我片面的覺得"女生"受到比較寬厚的對待,或許是我比較不容易受傷,被攻擊也只會覺得我沒錯、是社會文化的框架造成了問題;頂多是不夠有自信,無法接受性別平等或女性自主的男生不會靠近我(但這其實沒有什麼好缺憾的),但同時,在實踐上開放(無論觀念上是否一致)的朋友(不分性別),會知道像我這樣的朋友能給予不帶偏見的傾聽陪伴。只是大多時候,大家都還是用「在交往的人就是一體」,或跟對方的異性伴侶互動會有成為「小三」的曖昧汙名可能性,進而影響互動對象的挑選。而且預期關係是「一對一」發展的人,如果有喜歡也會自我閹割(喔,好吧,含淚遠目)(也更可能我只是還沒有遇到剛好我喜歡也喜歡我的其他人,哇哈哈)

在「一對一」關係預期的世界裡,非一對一的人們只能自個兒強壯心臟,特別去在思想跟實踐上挑戰秩序,回到處境,做界線的協商,跟重組看待人與世界的方式。也看到自己在共犯結構中的位置及造成的影響,清楚發言位置地去負起「說清楚」其他(自己經由實踐開創出來的)可能性的責任。 (概念來源:張君玫,2010,《猿猴、賽伯格和女人:重新發明自然》。台北:群學)